我在2024-2-12發表血糖女神偽科學,醫師、營養師加碼,當天讀者Elliot回應:『令人失望感歎的小綠人「調節血糖」健康食品,經動物實驗結果的老鼠藥。』
Elliot提供的這個連結是衛福部審核通過,具有「調節血糖功能」的21款保健品。我給他的回覆是「促進經濟,提升就業,增加稅收,…」。
我這個回覆的意思是,就政府的立場而言,鼓勵民眾消費購買保健品是利遠大於弊。反正吃了死不了,管它是不是有效,甚至明知根本就無效。
不過,我也必須幫政府說句公道話:在每一款保健品的「詳細」說明裡衛福部都有說:「均衡的飲食及適當的運動為身體健康之基礎」。
只不過,消費者會看得到,或是會在乎嗎?消費者如果相信「均衡的飲食及適當的運動為身體健康之基礎」,那他還會花冤枉錢吃保健品嗎?
三天後讀者Guava給Elliot的回應是:『哇,「XX大紅麴膠囊」可以「調節血脂功能, 調節血糖功能, 延緩衰老功能」。不得了,這個應該要得諾貝爾獎。』
他顯然是看到衛福部那份「調節血糖功能」保健品清單裡的一款。
讀者Elliot的回應是:『我都跟我家族中長輩說拿出放大鏡或老花眼鏡,先詳盡閱讀「極小字」的警語與注意事項,再批判評估「中字體」的保健功效宣稱(雞肋的動物實驗結果),可忽略跳過「大字體」、「圖文並茂」的保健功效。小綠人誇大功效宣稱的問題相當嚴重,促進經濟是一回事,但民眾誤信廠商之宣傳行銷,拒絕正規醫療(長期保養的說辭)、延誤就醫時機(認證有效「……」的宣稱)、取代藥物停藥(吃藥傷身的話術),都存在社會性與危害健康的公共風險,遊走在「騙子」與「害人的騙子」之間,傷荷包是一回事,傷身體是要不得的事。PS. 我叔叔空腹血糖在190上下,糖化血色素在7%邊緣,三高也都湊齊了,但他深信吃藥會洗腎,拒絕就醫,卻箱購XX大紅麴與各式瓶瓶罐罐保健食品,因為國家掛保證有效,我怎麼嘮叨也無濟於事,一點感慨。真的是要得諾貝爾獎哈,至今都還沒有一款藥物可以同時兼顧血脂血糖又抗衰老。』
讀者Deerhsu的回應是:「娘家是哪一台的戲劇呢?於是有一系列娘家商品。小綠人可真 “綠” 得很。官商交情好麻吉!」
讀者Guava的回應是:「不能怪您叔叔,讀了小字以後更加確定大紅麴勝過藥物百里路啊!藥物仿單寫了一堆臨床試驗發現的不良副作用,而大紅麴只有說要請教醫師, 沒有寫任何副作用喔!說真的,醫師看了大紅麴說明書,他能知道什麽呢?國家掛保証3項神奇功效絕對安全,合理合邏輯推斷它可以延壽!我如果腦袋休眠相信國家保証,也會搬大紅麴回家。」
上面那個Elliot回應裡的「促進經濟是一回事,但民眾誤信廠商之宣傳行銷,拒絕正規醫療…」當然是針對我所說的「促進經濟,提升就業,增加稅收,…」,而我當然是舉雙手贊同。
不過,我必須再一次幫政府說句公道話:政府會放任保健品遊走在「騙子」與「害人的騙子」之間,實際上是「順應民情」。
就像香煙一樣,明知會致人於死,但卻還是可以合法販售。為什麼?因為「有這個需求」。
如果政府膽敢宣布(甚至只是考慮)要禁止保健品,我保證大批民眾就會立刻上凱道遊行抗議。
「吃」「補」的觀念是根深蒂固,永遠無法改變的。
Elliot said:
快速分享在小綠人產品上注意事項標示的均衡飲食與適當運動,在措辭上的修改,更為軟化與模糊化均衡飲食與適當運動的「必要性」,修改後的用辭「請徵詢醫師、藥師或營養師有關食用本品之意見;均衡的飲食及適當的運動為身體健康之基礎」,修改前的用辭「在嚴謹的營養均衡與熱量控制,以及適當的運動條件下,適量攝取本產品有助於…」,現今市售的商品幾乎採用放寬修改後的版本,例如我自己常買常喝的一些無糖綠茶/豆漿。
修改前的用辭存在條件句,要在均衡飲食與適當運動的大前提下,還看得到飲食運動的必要性,修改後的用辭傾向於順帶一提的輔助句,弱化飲食與運動之不可或缺性,白話一點就是保健食品本身有效,"AND"均衡飲食適當運動也不錯/有效。
然而在真實世界裡,注意事項與警語字樣都小到懷疑自己要看眼科,網購與網上的宣傳頁面也沒有強制要求標示注意事項與警語,只有宣傳保健功效的文案是常態,大多產品網頁也沒有提及飲食與運動,就算有提及也藏到不容易找到。
食藥署是監管機構,首要任務還是應該為民眾把關,降低實證證據與民眾認知的資訊落差,而非放寬標示與宣稱與實驗方式(早年核發的「經人體食用研究結果」的小綠人在市面上越來越罕見稀有)等各種模糊空間,同時輔助廠商不實宣傳。
讚讚
Elliot said:
臺灣近年朝向這類標章暨字樣的始祖「日本」的作法,順應補品文化興盛的亞洲國家民情,都有相似的放寬對「宣稱」的審核標準制度,在健康食品、保健食品、功能食品、營養補充食品之宣稱標章與宣稱字樣,標準門檻越來越低,印度甚至成立新的政府部門 The Ayush Ministry,計畫套用東亞地區這套「促進經濟的科學新低標」推銷販售印度特色的草本類保健食品。美國食藥監管機構不至於主動助攻業者進行不實宣稱,然而管理制度是「出事再說」,歐陸與紐澳是陸續在收緊宣稱規範與對保健食品的監管。見台灣保健食品越來越誇張、越來越蓬勃,政府掛保證、民眾更信任,深感百般無奈,趨向悲觀。亞洲的健康食品標章,真是一大偽科學毒瘤。食藥署的政策方向「保健食品研發與產業化促進」,實屬招商機構,而非監管機構(食藥署的本分)。個人認為在自由市場上合法販售是理所當然,禁售保健品不合理也不可能,販售香菸,食藥監管機構強制大大的「警示標語」,廣告宣傳都有限制規定,甚至課徵健康稅捐。保健食品販售是自由市場,食藥機構的職責是監管自由市場的不誠實、不公平、不合法等,為公眾健康闢謠,透過教育扭轉民眾的根深蒂固,即便相當困難,也非公然地放任「掛保證標章」。引述教授一句「保健食品就是一個騙子與傻子的生態圈」,政府該做的是監管騙子、教導傻子,而不是助攻騙子,一齊騙傻子。
民眾自討的:保健食品行業太好賺,大多民眾也有走捷徑、補身體、買健康的心態。
順應民情:
*日本:「栄養機能食品」、「機能性表示食品」、「特保(特定保健用食品)」之「保健機能食品」,以及可標示「栄養補助食品」、「栄養調整食品」、「健康補助食品」字樣之「一般食品」,以及民間認證「認定健康食品」之「一般食品」,以及「病者用食品」之「特別用途食品」*栄養や保健機能に関する表示制度
*臺灣:「小綠人健康食品」
*中国:「蓝帽子保健食品」 *国食健字 *中国保健食品专用标志
*南韓:「건강기능식품(健康機能食品)」 *건강기능식품검색 *한국건강기능식품협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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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liot said:
FTC對產品進行健康宣稱之行銷與廣告的相關指引《Health Products Compliance Guidance》,相當定義與規定作為參考。
https://www.ftc.gov/business-guidance/resources/health-products-compliance-guida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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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liot said:
內文「就像香煙一樣,明知會致人於死…」給教授鑑賞個「吸菸=長壽」的生物駭客圈新風潮(Dave Asprey and Steven Gundry 為主在大肆宣傳吸菸有益健康並且販售尼古丁保健商品),無良程度令人欷歔,更惡劣的害人的騙子。nicotinic acid v. nicotine 就懶得罵了,腦海浮現Rina Raphael著作的華文譯名《失控的養生… 你是真的在養生,還是被商人洗腦?》
https://www.youtube.com/shorts/LulcIT9XRF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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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SU said:
吃保健品, 和基礎教育有關, 只教缺少那些維生素, 會有哪些疾病,
也對醫療人員的崇拜,沒法分辨是醫療建議 或是推銷商品,
對於 "萃取" 一詞也是難以抗拒,
飲食各有所好, 但吃保健品, 沒有口感口味的問題, 方便快速, 聽完推銷, 會覺得不吃對不起自己
B群, 有些強效的都是每日建議量 的 30 幾倍, 很誇張, 看衛服部的國人膳食調查, 大概只有 鈣質攝取不足, 其他大都是足夠
吃維他命 產生昂貴的尿液, 和喝昂貴的葡萄酒一樣意思?! 賺到心靈上的滿足
每日建議量的營養素, 蛋白質/脂肪/碳水, 這個比較容易分辨控制, 但維生素 礦物質, 難以分辨, 就連醫療人員也都得查找文獻, 對於體力活的工作的人, 需求和 上班族一樣? 這些問題, 問到最後, 可能連營養師都達不出來
更何況一般民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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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liot said:
簡而言之,「營養素」、「保健成分」被嚴重過度神化、誇大化、商業化… 早已經遠離有意義的「營養科學」,演變為信仰「營養主義」(商業炒作或是意識形態)可以透過營養素解釋人體各種健康問題與預防治癒疾病。
營養科學,不動如山的最大公約數/定律還是總熱量與Homeostasis(生物體內恆定機制)。
一、公共衛生(預防)裡,有因果關係或強烈證據(eg. human RCTs)的僅有少鈉、少糖、少飽和脂肪、拒反式脂肪、拒菸酒檳榔,以及維持穩定足量的蛋白質與膳食纖維攝取,就是那些會在營養分析上強制標示的資訊。另,碳水化合物與脂肪的建議量範圍相當廣,哪個高哪個低,在總熱量相同下,對人體實質健康的影響結果不一致且沒有顯著意義,微量營養素與一大串biochem物質,也是沒有幾個證據充分的。#被搞成營養主義的保健食品、飲食法產業
二、臨床實務(介入)裡,必要有高品質的病理實證,主要是在限制乳糖、普林、鈉、鉀、鈣、磷等,或是各微量營養素的“臨床罕見”缺乏,輔助提供針對疾病的營養介入與管灌(投予充分熱量維持機能),腎臟科、新陳代謝科、肝膽腸胃科、術前術後為大宗。#被搞成營養主義的補充劑、營養針劑、靜脈點滴、營養檢測產業
三、食品安全(法規)裡,則是毒物、劑量、通報、副作用、添加物監管等。#被搞成營養主義的無毒、有機、濾水、鍋碗瓢盆的greenwashing產業
相信無聊的「營養科學」,忽視吸睛的「營養主義」,一切就變得很簡單,用餐也變得很快樂。近十幾年來,嚴謹的實證的「營養科學」幾乎沒有什麼改變,但「營養主義」卻炒得如火如荼有聲有色,每天搞得好像營養學又有什麼研究大突破,但實質上原來是又有新商品要推銷、大醫師要成名、新網紅要業配。
同場加映一段衛教娛樂《Supplements are useless (mostly) | Dr Karan Rajan #英國NHS一般外科醫師》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iNRd-bhHbF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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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liot said:
「賺到心靈上的滿足」、「昂貴的尿液」…
補充參考這段《It’s Official: Vitamin Supplements Don’t Work | Dr Francis Perry Wilson》,最有價值的大概只有「賺到心靈上的滿足」:一種安慰劑效應,一種self-care的儀式感。 共勉之~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bFMWDyoCS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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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fessorcslin said:
和基礎教育有關。
如果我能做主,一定會從小學就開始灌輸均衡飲食,不額外補充的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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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erycloud said:
歐盟2022/860 修訂1925/2006,3毫克有個案,10毫克會有不良影響,每日限量要在3毫克以下。紅麴健康食品規格標準,是4.8毫克以上,不超過15毫克? 人種會有差? 但歐盟人應該通常身高體重會更高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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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liot said:
也可以先參考一下教授之前的相關發表。關鍵還是在於定義為療效的藥品或是功效的食品,在台灣,保健食品不適用藥害救濟制度也沒有不良反應的通報系統,在歐盟與紐澳(第一線GP/全科醫師要問卷求診者的用藥紀錄、保健食品服用狀況、娛樂性藥物使用與否等,並且有被訓練要察覺濫藥的風險與不良反應,這個濫藥包括保健食品),廣義來說,保健食品的不良反應算是有案例的通報管道(雖然也不完整,待修法更嚴格管制),有紀錄、有資料(人體與臨床的更有參考價值)就更有依據訂立安全上限標準,我記得最後一次看到,台灣紅麴健康食品標準還是以大鼠與人體去換算其安全值(可以再查一下其訂立標準有沒有修正案),您參考參考~
https://professorlin.com/2023/03/01/%e7%b4%85%e9%ba%b4%e6%88%90%e4%bb%bd%e4%b8%ad%e7%9a%84monacolin-k%e6%9c%83%e5%82%b7%e8%ba%ab%ef%bc%8c%e7%be%8e%e5%9c%8b%e9%9b%b6%e5%ae%b9%e5%bf%8d%ef%bc%9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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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erycloud said:
突然才發覺,同文件1925/2006。被2022/2340修訂的兒茶素沒食子酸酯的綠茶萃取物,歐盟的限量是800毫克。 但食品原料整合查詢平台的是300毫克。 但是日常容易喝到綠茶的,不是應該也要限量更低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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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通告: 紅麴保健品→腎衰竭、死亡,8年前就警告 | 科學的養生保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