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2023-8-27發表管花肉蓯蓉:吹捧與現實,讀者Elliot在2024-4-3留言:『公然撒謊的產品與醫師,“The ADL (Activities of Daily Living) and CGI (Clinical Global Impression) scores showed no significant difference from baseline.” 是怎樣可以翻譯為「人體臨床實驗結果顯示,AIE2能預防中重度阿茲海默症患者認知功能持續退化,而對於記憶功能、語言及說話能力都有明顯改善。」小綠人健康食品在審核廠商提交資料時,是裝傻充愣到這種程度,看不見“showed no significant difference from baseline”?
https://www.uho.com.tw/article-63321.html
宣稱不實與渲染的程度相當過份,最近廣告很兇,藥局海報、藥師推薦、線上廣告、節目業配,到處都是。』
上面的連結打開的是2024-4-3發表在《Uho優活健康網》的繼DHA、卵磷脂、銀杏…醫親解護腦成分「AIE2」對預防失智症有什麼好處?。
這個標題裡的「醫」指的是「阮綜合醫院身心內科主任失智症專長 洪櫻娟醫師」(標記在該醫師的人像下面)。
這篇文章有個段落標題是《AIE2關鍵成分能加速腦中有毒蛋白的清除》,而其內容是:『洪櫻娟醫師說明,2019年國際期刊(Molecules)發表[1]了一項有關於AIE2的成分,被證實對健腦有正面效益。AIE2來自沙漠珍貴寄生植物「管花肉蓯蓉」萃取,經研究證實AIE2具有螫合金屬鐵離子能力,可將腦中過多重金屬排除,減少大腦中代謝廢物堆積,降低失智因子形成。同時具有促進腦神經再生,提升神經傳導功能。』
這段話裡的「2019年國際期刊(Molecules)發表」指的是Inhibition of Amyloid Beta Aggregation and Deposition of Cistanche tubulosa Aqueous Extract(管花肉蓯蓉水萃取物對β澱粉樣蛋白聚集與沉積的抑制) 。
但是,在整篇論文裡卻完全看不到AIE2這個字。事實上,醫學文獻裡根本就沒有AIE2這個字。
更可笑的是,這篇論文也完全沒有說出「可將腦中過多重金屬排除,減少大腦中代謝廢物堆積,降低失智因子形成。同時具有促進腦神經再生,提升神經傳導功能」。也就是說,這些聲稱全是編織出來的。
這篇文章的另一個段落標題是《不是所有管花肉蓯蓉萃取物都有護腦功效》,而其內容是:『AIE2專利成分是杏輝醫藥集團20多年所研發,以專利指紋圖譜技術(Phytomics QCTM)才能篩選出具護腦功效成份(AIE2),全世界超過30項專利保護,在全球有超過15個國家上市,是目前全世界最熱門的護腦成分之一。人體臨床實驗結果顯示[2],AIE2能預防中重度阿茲海默症患者認知功能持續退化,而對於記憶功能、語言及說話能力都有明顯改善。』
這段話裡的「人體臨床實驗結果顯示」指的是2013年發表的An open-label, nonplacebo-controlled study on Cistanche tubulosa glycoside capsules (Memoregain(®)) for treating moderate Alzheimer’s Disease【管花肉蓯蓉苷膠囊 (Memoregain(®)) 治療中度阿茲海默症的開放標籤、非安慰劑對照研究】。(註:這是廠商資助並參與的研究)
從這個標題就可看出,這是一個「非安慰劑對照研究」,所以頂多也就只能做個參考(而非「證實」)。
更可笑的是,這篇論文的結論是:The ADL and CGI scores showed no significant difference from baseline. (ADL 和 CGI 分數與基線相比沒有顯著差異)【註:ADL是Activities of Daily Living(日常生活活動);CGI 是Clinical Global Impression(臨床整體印象)】。
事實上這篇論文完全沒有說出「能預防中重度阿茲海默症患者認知功能持續退化,而對於記憶功能、語言及說話能力都有明顯改善」。也就是說,這些聲稱也全是編織出來的。
不過,這些編織與撒謊應該是《Uho優活健康網》這篇文章的作者陳麗茹幹的好事,而洪櫻娟醫師應該只是同意名字被使用。至於有沒有利益瓜葛,就不得而知了。
Elliot said:
Another credibility and integrity for sale!
https://www.itamins.com.tw/medicalteam/
此名醫師代言的保健食品項目:“醫生菌“改善大腦調節情緒、高單位B群等。相同的文案內容在各大媒體管道與購物網站與醫師上節目與貼文都有露出,文章作者的小記者應該只是配合廠商資料複製貼上,主要編織與撒謊的應該是廠商與持有醫事人員執照的醫師。
註:日漸常態且流行的「醫生菌」(醫事人員業配或自行販售誇大或不實保健食品的有害微生物),我敢肯定是壞菌,不是好菌。
讚讚
professorcslin said:
我當然知道真正的作者是廠商,但沒有確切證據的情況下也只能讓讀者自行思考。
醫師的部分顯然是巧妙安排:乍看之下會以為是醫師講的,但仔細看卻找不到直接關聯。
就因為這樣(沒有確切證據),我才會在表面上幫她脫責。
讚讚
Elliot said:
我完全懂您的暗喻啦!留言內容是一名讀者補充「讀者自行思考」。再加碼廠商來源的文案內容暨購物官網:https://sinphar-aie2.com.tw/
註:教授所言「找不到直接關聯」、「沒有確切證據」確實是保健類置入性行銷的關鍵,有力的直接證據是醫師、經紀公司與廠商之間的契約,或是醫事人員主動揭示業配收受贊助之關係,醫事人員的薦售行為目前在台灣屬於非強制公開揭示。部份歐洲國家立法限制醫事人員的非藥品薦售也必要公開揭示,類似美國約束醫師與醫藥行銷的《醫師報酬陽光法案》(然而保健食品之報酬不受此限,無須揭示),但應用於所有宣稱健康與功效的產品服務。真的是只能請讀者自行思考哎~
讚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