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月前(2022-5-16)《端傳媒》的台灣組深度報導記者王怡蓁打電話來採訪我,希望我能針對「清冠一號」發表意見。今天王小姐用臉書簡訊通知我,說《端傳媒》已經刊出一篇有引用我的採訪的文章,標題是清冠一號「讓世界看見台灣」,但它真有療效嗎?。
我點擊打開這篇文章後,在標題下面赫然看到【衛福部中醫藥司黃怡超強調,臨時許可核定的清冠一號並不是Covid-19用藥,其適應症是「外感時疫」】。我接下來又在文章裡看到這麽一段話:【「如果清冠一號要申請作為Covid-19用藥,就要依循藥事法規定的中藥新藥的查驗登記流程,提交臨床試驗計畫書,通過審查後才能上市。」黃怡超指出,清冠一號目前只有外銷藥證及臨時藥品證,未來疫情趨緩,臨時藥證就可能會取消。】

我第一次見識到「外感時疫」這個詞,是去年這個時候,而當時我就是為了要追查清冠一號的來龍去脈,才會見識到這個有趣的醫藥名詞。雖然我不知道它的意思,但我有將它放入我的文章裡,請看清冠一號:世界熱銷,唯獨台灣買不到,關鍵在於模糊隱晦。
今天,我為了想了解「外感時疫」是什麼意思,就用它作為關鍵詞在谷歌搜索,結果搜到國家中醫藥研究所發表的[澄清] : 國家中醫藥研究所針對網路上有關「清冠一號」流傳訊息疑慮,特別再澄清說明。
這篇文章有7個問答題。其中的第4個問題是【新冠肺炎確診者,才能夠使用「臺灣清冠一號」嗎?】,而它的回答是【不一定。「臺灣清冠一號」核准的適應症為「外感時疫」,傳統中醫學所說的「外感時疫」,即是現在的「流行性傳染性疾病」,「新冠肺炎」即為外感時疫之一種。只要中醫師診斷民眾的症狀,符合「流行性傳染性疾病」,就可以開立處方,不一定要等到民眾確診新冠肺炎後才能開立清冠一號。但是,基於新冠肺炎的治療資源與藥物有限,為了能充分運用到需要的民眾身上,還是希望中醫師在仔細診察後,再開立清冠一號的處方。】
所以,「臺灣清冠一號」被衛福部核准的適應症為「外感時疫」,而「新冠肺炎」是外感時疫之一種。那,這就表示清冠一號能治療新冠肺炎嗎?我反复搜索這篇文章,搜不到有任何類似「清冠一號能治療外感時疫或新冠肺炎」這樣的字眼,也搜不到有任何類似「清冠一號具有療效」這樣的字眼。
可是,去年5月18日中華民國中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有發表新聞稿,而它的第一條聲明是:「清冠一號是由國家中醫藥研究所、中醫師全聯會、臨床中醫師、三軍總醫院等數家醫學中心合作正式,已確定能有效治療新冠肺炎」。
哇!已確定能有效治療新冠肺炎!那,為什麼衛福部中醫藥司黃怡超會強調「清冠一號並不是Covid-19用藥」,而且核定適應症還只是「臨時許可」呢!?
不管如何,《端傳媒》這篇文章的確是對清冠一號做了非常深入的報導。我尤其喜歡它的這兩段話:
陳柏勳說:「我不太同意總統、政府機關、中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都推廣藥物,甚至把熱銷跟療效混為一談,就會被質疑炒作,這次踩線的就是政府。」(註:把熱銷跟療效混為一談,真是一語道破)
林野武表示,清冠一號不能作為預防用藥,因為藥材性質寒冷,若是虛寒體質的人吃了,可能會讓抵抗力下降,反而容易染疫。他強調,中藥還是藥,民眾要改變長期的錯誤認知,認為中藥可以健體強身,「沒這回事,是藥三分毒」。(註:有呷有保庇,這是台灣人常說的)
「不一定。「臺灣清冠一號」核准的適應症為「外感時疫」,傳統中醫學所說的「外感時疫」,即是現在的「流行性傳染性疾病」,「新冠肺炎」即為外感時疫之一種。只要中醫師診斷民眾的症狀,符合「流行性傳染性疾病」,就可以開立處方,不一定要等到民眾確診新冠肺炎後才能開立清冠一號。」
所以清冠一號適用範圍更廣,不僅新冠肺炎,只要流行性傳染病都適用。看來,天花、霍亂、百日咳、黑死病、甚至最近逐漸流行的𤠣痘,全都包了。這是醫學界的奇譚。
讚讚
僅供外銷的清冠一號的藥物仿單長這樣https://service.mohw.gov.tw/DOCMAP/CusSite/TCMLResultDetail.aspx?LICEWORDID=01&LICENUM=060063
獲得衛福部核准(EUA)專案製造、在台灣使用的清冠一號好像沒有仿單,但是使用者要簽「臺灣清冠一號個案治療同意書」。同意書上的全部資訊如下。Paxlovid也是EUA,仿單密密麻麻有N頁。只能說,西藥管理系統和中藥管理系統有天壤之別,令人頭腦扭到。
「您已被診斷為新冠肺炎(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確診個案,經中醫師辨證論治,評估治療效益與風險後,適合使用臺灣清冠一號(NRICM 101)口服治療,降低轉為重症之風險。
目前臺灣清冠一號之療效及安全性已有部分證據支持,經臨床及基礎研究驗證,臺灣清冠一號具有(1)抑制新型冠狀病毒(SARS-CoV-2)棘蛋白結合,減少病毒感染細胞、(2)抑制病毒蛋白質複製酶,阻止病毒產生、(3)調節細胞激素,避免產生免疫風暴之功能,因此我國已發布緊急使用授權(EUA)核准於臨床使用,以治療輕度至中度SARS-CoV-2感染且可能發展為重症之高風險患者。
由於臺灣清冠一號尚未取得我國藥物許可證,係以緊急授權藥證方式提供病患使用,使用前需謹慎評估用藥之安全及必要性,並需取得使用相關人員同意及填寫「臺灣清冠一號個案治療同意書」。如果您同意接受治療,請確認已被告知需實施此項治療的原因、可能發生之不良反應,以及若拒絕此項治療之優、缺點。
接受治療後的副作用與注意事項
1. 臺灣清冠一號的藥性偏涼,少部分腸胃比較虛弱、敏感者,有可能在服用後出現輕微的腹瀉。但目前尚未發現其他嚴重副作用。
2. 更多風險和副作用信息,請諮詢您的中醫師,並請注意,並非所有與新冠肺炎治療相關之風險和副作用都是已知的。您的中醫師可能會調整您的藥物來幫助減輕副作用。一些副作用是暫時的,但在某些情況下,副作用可能很嚴重,並且會持續一段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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