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2019-2-25發表妥瑞症,吃維他命B6?,讀者Elliot在2025-2-1在回應欄裡寄來三條有關維他命B6中毒的資訊。
維他命B6是所謂的維他命B群裡的一份子,而由於B群是水溶性,所以大多數人,包括一些醫生,認為B群是沒有中毒的風險(台灣的電視廣告裡就常出現醫生在推銷B群)。但,事實並非如此。請看下面4篇我發表的有關B群中毒的文章:
葉酸攝入過多的不利影響(葉酸是維他命B9)

讀者Elliot寄來的第一條資訊是澳洲的ABC News在2025-1-7發表的Warnings high doses of vitamin B6 over a long period could cause irreversible nerve damage(警告:長期服用高劑量維他命 B6 可能會導致不可逆的神經損傷)。它的前言(摘要)是:
自 2020 年以來,TGA(相當於美國的FDA) 已收到 119 起因維他命 B6 中毒導致周邊神經病變的報告。維他命 B6 通常無需處方即可獲得,但只有確診缺乏維他命 B6 的人才需要服用補充劑。TGA目前正在考慮一項申請,要求將 B6 產品存放在櫃檯後面。【註:TGA是 Therapeutic Goods Administration(藥物管理局)的縮寫】
讀者Elliot寄來的第二條資訊是澳洲的ABC News在2025-1-27發表的Medical professionals fear cases of B6 toxicity are under-reported(醫療專業人士擔心維他命 B6 中毒病例被報導不足)。它的前言(摘要)是:
澳洲各地數十人跟我們分享了他們維他命 B6 中毒的經歷。全科醫生兼營養師 Terri-Lynne South 表示,病例數可能被低估了。澳洲藥物管理局表示正在考慮一項加強監管的提案,包括改變 B6 維他命的銷售地點和銷售方式。
讀者Elliot特別加註:TGA已收到121個確定的B6中毒案例。目前澳洲規定含有10 mg以上B6的補充劑/保健食品要標註「警示標語」(類似美國的boxed warning)。TGA正在研議將含有5 mg~200 mg B6的補充劑/保健食品修訂為藥劑師指示用藥,消費者不得視為食品或成藥自行購買。台灣市售複方B群多為20 mg~50 mg,單方B6的劑量更高。另,我相信在台灣B6過量中毒也是under-reported(被當成是其他神經性病變)。私下問了幾名友人,都心底有數是B6過量造成的神經病變,然而鮮少實際進行相關調查檢測診斷(健保給付核刪制度),更別說一般內科與家醫科的權限(非常規性的200%被核刪)。
讀者Elliot寄來的第三條資訊是發表在維基百科的Megavitamin-B6 syndrome(巨量維他命B6綜合徵)。它的第一段裡有說:「此症候群主要影響神經系統,表現為週邊感覺神經病變等症狀,其特徵是四肢麻木、刺痛和灼熱感。這種病症通常是由長期飲食補充維他命 B6 引起的,但也可能是由急性過量(無論是口服還是腸外服用)引起的。」
我也請讀者看一篇2023-2-7發表的綜述論文:Vitamin B6 Toxicity(維他命 B6 中毒),其中一段是:「非處方補充劑是導致患者體內吡哆醇(pyridoxine)含量超過安全推薦上限的罪魁禍首。患者通常沒有意識到高劑量的吡哆醇可能會有害。一份說明性病例報告描述了一名因週邊神經病變到醫療機構就診的患者,他報告稱十年來他服用的維他命 B 複合補充劑量是每日建議攝取量的五十倍。根據2017年美國毒物中心的數據,有566起使用吡哆醇作為解毒劑進行治療的報告。此外,也報告了 377 例吡哆醇暴露病例,其中 8 例僅有輕微或中度臨床影響。尚未有嚴重後果或死亡事件的報告。」【註:維他命 B6 並非單一化學物質,而是一個由許多化學性質相似的化合物組成的家族,其中吡哆醇(pyridoxine)是最常見的,也是市售維他命補充劑中的化合物】
我也請讀者看一個很特別的臉書網誌,它的名字就叫做Vitamin B6 Toxicity(維他命 B6 中毒)。(註:本文的插圖就是拷貝自這個臉書網誌)
期許臺灣相關單位與監管機構,借鏡澳紐、歐盟等保健食品/補充劑危害救濟機制(目前臺灣藥害救濟法未涵蓋,法規與監管制度相似日本南韓),另,目前也無監管機構有實權以藥事法(非食品法規)介入監管保健食品/補充劑,也無保健食品/補充劑危害的通報機制("under-reported"為必然),更無一套訓練並鼓勵基層醫事人員意識、察覺、調查、診斷、「通報通報通報」相關危害的制度,保健食品過量中毒、草本補充劑之肝腎損傷、肝腎衰竭等各種危害,只會無聲無息被忽視地上演,永遠只是 under-reported 的罕見病例,更之被視為其他疾病、病因,錯誤診斷、無效治療,甚至持續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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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許臺灣相關單位與監管機構,借鏡澳紐”?
在我有生之年肯定看不到。
傳統包袱太重。
讚讚
臺灣社會「浪頭性」特質也許是個可期許的轉機,有個浪頭,媒體、政治、社會、全民蜂擁而上,集體追風逐浪,一件偶發性大事件(風頭/浪頭),有機會引發後續效應(追風/逐浪),例如每年醫事人員苦口婆心都施打不完(報廢率不低)的公費流感疫苗,今年因特定事件出現罕見的100%利用率,甚至因應需求而增購疫苗,到處可見排隊接種疫苗的場景(期盼民眾明年起勿遺忘每年接種流感疫苗)。偶發性大事件的發生,可能有機會成為改革契機。日本紅麴事件後,日本相關單位開始收緊寬鬆的法規並“實際”執法(監管),目前增添了保健食品的特定通報制度與法規(非藥事亦非食品之法規監管),個人也將持續觀察日本是否因此而有結構制度性的轉變。澳紐等Commonwealth英國協體制的國家是近20年的零星特定事件,開始借鏡歐盟的保健食品監管制度(循藥害救濟追究,非食安事件管理),並且透過Commonwealth GP制度(與美國GP定義完全不同)訓練第一線醫事人員察覺調查並通報保健食品構成的危害並且介入監管,確定案例的臨床證據累積,才有進一步的立法契機。
題外話,觀察各種對於微量營養素的Tolerable Upper Intake Level (UL)設定,經常可見一個pattern:歐盟與英國優先考量toxicity and harm而UL設定偏向嚴格,英國協國家以往是以美國文獻為主要依據,近年來則轉變以歐盟公衛導向原則為參考而不斷下修,臺日韓「補品文化/傳統包袱」則傾向美國作法"more is better (megadose) & less regulation (free market)",UL (even RDA DRI) 都相對寬鬆甚至“招商”,以B6為例,英國(10mg)、歐盟(12mg)與美國(100mg)差異近10倍,其他像是selenium, calcium等也都有相似現象,甚至MAHA運動有可能令美國更加鬆綁對wellness industry的監管,美國HHS愈相似印度ISM&H,美國FDA愈相似印度AYUSH,一點小觀察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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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quick update (July 2025) investigated by Tom Hartley
*TGA concedes it failed to prevent growing number of blood toxicity cases attributed to vitamin B6
*TGA issues interim report to remove supplements high in B6 from shelves as toxicity cases rise
https://www.abc.net.au/news/2025-07-03/tga-says-failed-to-stop-growing-blood-toxicity-from-vitamin-b6/105485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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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professorlin.com/2025/07/17/%e7%b6%ad%e4%bb%96%e5%91%bd-b6-%e4%b8%ad%e6%af%92%e7%97%85%e4%be%8b%e4%b8%8d%e6%96%b7%e5%a2%9e%e5%8a%a0/
讚讚
引用通告: 維他命 B6 中毒病例不斷增加 | Professorlin.com 科學的養生保健
引用通告: 青光眼:維他命B3,肝毒性 | Professorlin.com 科學的養生保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