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者Welzel Huang前天(2021-2-4)用臉書詢問:教授您好,請問這篇新聞在說什麼呢,實在令人恐慌。
這篇新聞是當天發表在《蘋果即時》的嬰兒配方奶添加植物油恐致癌 食藥署明訂限量標準7/1上路。它的第一段是:
嬰兒配方奶中常添加植物油,但過去研究發現,在高溫精煉過程中會產生「出縮水甘油脂肪酸酯」(GEs),經人體消化道分解後,會出現對人體健康危害的縮水甘油/環氧丙醇(Glycidol);國外也曾有動物實驗證實,恐有基因毒性、致癌疑慮。衛福部食藥署今(2/4)公告《修正食品中污染物質及毒素衛生標準》,比照歐盟標準,針對嬰兒配方食品制定GEs毒物上限標準,今年7月1日起實施,沒有緩衝期。

有關配方奶我曾在2020-1-10發表配方奶,為何需要,乳糖不耐,無法扭轉?,指出牛乳是不可以直接用來哺育嬰兒,而原因是牛乳跟人乳之間是有許多關鍵性的不同之處。就《大營養素》(macronutrients)而言,牛乳含有4.5%的碳水化合物,3.3%的蛋白質,3.9%的脂肪,而人乳則含有7%的碳水化合物,1.3%的蛋白質,4.1%的脂肪。
由於小牛的成長主要是在軀幹上,所以牛乳就含有較高的蛋白質。但是,嬰兒的成長則主要是在大腦,所以人乳就含有較多的脂肪。更重要的是,人乳跟牛乳的脂肪在《質》方面有非常重大的不同。舉個例說,人乳含有arachidonic acid(花生四烯酸)和docosahexaenoic acid(二十二碳六烯酸)。這兩種脂肪酸對大腦的發育和功能是至關重要,但卻不存在於牛乳裡。另外,Palmitic acid(棕櫚酸)是人乳中最主要的飽和脂肪酸,約佔人乳脂肪酸的20-25%,但是它在牛乳裡的含量卻不到10%。
就是由於嬰兒和小牛的成長有不同的營養需求,所以牛乳必須經過《配方》才能用來哺育嬰兒,而有關脂肪成分方面的調配通常就是需要仰賴各種植物油成分的添加。例如為了要補足棕櫚酸,通常就會添加含棕櫚酸最多的棕櫚油。
植物油的提煉通常是有高溫加熱的過程,而高溫加熱就會產生一些有害的物質,例如那篇蘋果文章裡提到的GEs(Glycidyl Esters的縮寫)。不同的植物油在經過提煉後,會含有不同程度的GEs,而很不巧的是,最需要用到的棕櫚油卻偏偏是含最多的GEs。
就如那篇蘋果文章所說,GEs是會轉化成Glycidol,而Glycidol在動物實驗是有出現致癌的現象。就成人而言,植物油裡的GEs含量並不構成威脅。但是,由於嬰兒的個體比成人小很多,相對劑量也就會大很多,再加上他們的唯一食物來源就只是配方奶,所以,用來製作配方奶的植物油就需要竭盡可能地含有最少量的GEs(最好是0)。
世界各國的食品監督單位都有認識到這個問題,但由於無法做人體實驗,所以沒有人真正知道什麼是安全劑量。歐盟是在一份2018-2-26發布的文件中將限量標準往下修改:把原來的粉狀配方奶中的每公斤不得超過75微克修改成50微克;也把原來的液態配方奶每公斤不得超過10微克修改成6微克。這個新規定是從2019-7-1生效。台灣的食藥署就是跟隨這個新規定,但生效日期是今年7月1日。
其實,嬰兒配方奶添加植物油是完全合法而且已經行之有年。隨著植物油提煉技術的改進,我們也可以預期GEs的限量標準還會繼續往下修改。但很不幸的是,這篇蘋果文章的標題給人的感覺是嬰兒配方奶添加植物油是一件最近才剛發生的重大食安事件。這也就是為什麼讀者Welzel Huang會說《實在令人恐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