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兩個月前(2016-10-13)新英格蘭醫學期刊發表了一篇有關攝護腺癌的臨床報告。它的標題是10-Year Outcomes after Monitoring, Surgery, or Radiotherapy for Localized Prostate Cancer(局部攝護腺癌做監測,手術或放射線治療後的10年結果)。
該臨床試驗在1999年至2009年間,在英國招募了2664名50至69歲(平均62歲)的攝護腺癌病患。其中1643人同意被隨機分配,做積極監測,攝護腺切除,或放射線治療。分配結果是,545人接受積極監測 ,553人接受攝護腺切除手術,545人接受放射線治療。
10年後,這三組人的死亡率如下:
接受積極監測的545人中,有59人死亡,而其中因攝護腺癌而死的有8人。
接受攝護腺切除手術的553人中,有55人死亡,而其中因攝護腺癌而死的有5人。
接受放射線治療的545人中,有55人死亡,而其中因攝護腺癌而死的有4人。

所以,由此可見,這三組人純粹是由於攝護腺癌而死亡的機率,都相當低(約1%)。
當然,這只是治療之後10年的數據。將來,這個臨床調查,應該還會提供15年,20年,甚至30年的資料。屆時,便可以更進一步確認,手術和放射線治療是否能有效降低長期性的死亡率。(後記:請看局部攝護腺癌,治或不治的15年存活率)
目前已知的是,攝護腺癌是個發展緩慢的癌,死亡率也非常低。患者在被診斷出有攝護腺癌之後,5年的死亡率是1%,10年的死亡率是2%,15年的死亡率是5%。
手術或放射線治療,是有可能可以防止癌細胞的轉移及擴散,但都有相當高的機率會引發尿失禁,性無能,及直腸炎。所以,是否值得採納,是病患及家屬需要好好考慮的難題。
需要考慮的項目之一是,醫生給病患的建議,是真的為病患,還是為自己著想。畢竟,醫生是花了很多功夫及心血,才學會手術或放射線治療的技術,所以,難免會傾向於給病患建議做手術或放射線治療。
還有,醫院和醫師也可能為了賺錢,而給病患建議做手術或放射線治療。
有關醫院為利益所趨,而損害病患權益或健康的案例,是時有所聞。較近的一則是今年1月1日中國時報有關「達文西手術濫開」的報導。
該報導說,「全台機器手臂手術系統密度之高為亞洲第一,早被詬病淪為醫院軍備競賽、衝自費項目的賺錢利器」。
由此可見,「賺錢」絕對是醫院給病患建議的一個主要動機。而病患當然也就需要將此一無可奈何的事實,放入治療選擇的考量。
總之,這篇攝護腺癌的臨床報告,應該會給醫院及醫師進一步的壓力,迫使他們在給病患提供醫療建議時,首要考慮的是病患,而非自己本身的利益。
引用通告: 攝護腺癌免疫療法 | 科學的養生保健
引用通告: 〝醫界良心〞癌症專家驚爆? | 科學的養生保健
這篇講的攝護腺癌死亡率與
https://professorlin.com/2018/02/16/%e6%94%9d%e8%ad%b7%e8%85%ba%e7%99%8c%e6%96%b0%e8%97%a5%ef%bc%8c%e5%bb%b6%e9%95%b7%e5%a3%bd%e5%91%bd%e5%85%a9%e5%b9%b4/ 裡面講的死亡率相差非常多,為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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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差非常多?跟什麼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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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篇講:患者在被診斷出有攝護腺癌之後,5年的死亡率是1%,10年的死亡率是2%,15年的死亡率是5%。
“攝護腺癌新藥,延長壽命兩年"裡講:NCI估計2017年約有161,360名男性被診斷為攝護腺癌,預計有26,730人死於該疾病。(26730/161360=16.6%)
兩篇死亡率相差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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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誤會了。
《161,360名被診斷為攝護腺癌》跟《26,730人死於攝護腺癌》是兩組不相干的族群。
《26,730人死於攝護腺癌》是所有已被診斷出患了攝護腺癌,而後死於攝護腺癌的人。他們可能是30年前被診斷出,也可能是3年前,而不是只在2017年。
https://www.fda.gov/news-events/press-announcements/fda-approves-new-treatment-certain-type-prostate-cancer-using-novel-clinical-trial-endpoint?utm_content=buffer2d68a&utm_medium=social&utm_source=facebook.com&utm_campaign=buff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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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到今天有七年了, 有新的報告(15年數據)出嗎?
這裏說的攝護腺癌有區分第幾期嗎?
如果已經到了第四期(擴散到骨) 存活率的數據可以在哪裏找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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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通告: 局部攝護腺癌,治或不治的15年存活率 | 科學的養生保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