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天晚上一位好友傳來一則新聞,標題是名醫江守山遭新光醫院解僱 提告打到高院仍敗訴。這則新聞的發布時間是台灣時間2020年8月12日下午8:53,而一天之後就有134則留言。在這134則留言裡,有13則是有提到《名醫》,而它們都是在質疑或嘲諷《名醫》這個用詞。

其實《名》本身是中性的,是要加上《好》《壞》《惡》《臭》之後,才能顯示出它真正的意思。但很不幸的,大多數人一看到《名醫》,就直接把它和《好醫生》畫上等號。所以,當《名醫》做錯事的消息一傳出來,很多人就會覺得不可思議。

事實上,在台灣,《名醫》的意思並不是《好醫生》,而是《經常出現在媒體的醫生》。更重要的是,《名醫》和媒體之間是存在著一種《正向反饋》的關係:醫生越被媒體邀請,就會越有名,而越有名,就越會被媒體邀請。媒體越是有辦法邀請到名醫,廣告收入就會越多,而廣告收入越多,就會越有辦法邀請到越有名的名醫。這種良性(或是惡性)循環,當然就會創造出明星級,甚至是巨星級的名醫。

我認識很多台灣和美國的醫生,其中有幾位是特別值得尊敬的。他們是早上7點上班,晚上10點下班,一整天就是看門診,做手術,教學生,帶住院醫師,做實驗,看論文,寫論文,審核論文,寫研究計劃書,審核別人的研究計劃書,籌備國際會議,…。他們在國際醫學期刊發表尖端科研的結果,在國內外醫學會議演說權威學說的總論,…。他們是國際公認的名醫,但是,他們卻永遠都不會是台灣的名醫,因為他們不會有時間,也不會有興趣上電視,而電視當然也不會邀請他們。

台灣的人口大約是美國15分之一,但是,台灣的電視醫療節目卻是美國的10倍以上。美國只有兩個電視醫療節目,一個叫Dr. Oz Show,另一個叫The Doctors。我大致數了一下台灣的電視醫療節目,至少就有20個。也就難怪我常會聽台灣同胞說,台灣的醫療水準是世界第一(當然也一定要說《台灣之光!》)。

有很多讀者會寄來一些台灣電視醫療節目的影片,問我裡面所講的醫療資訊是否正確。我偶爾會挑一兩個問題比較嚴重的,來發表文章予以駁斥,但大多數的情況下,我就只是簡單地回答:「把它當綜藝節目看看就好,不要太認真。」

可是,中山醫學大學附設醫院的精神科醫師林子勤2017-9-7在《關鍵評論》發表醫師,加辣嗎。它的引言說:【如果認為「那只是個綜藝節目,看看就好」或者「跟這樣的節目認真就輸了」,恐怕是低估了該類型節目的影響力。】

啊!我怎麼敢低估這類型的節目!我的同學,至親、好友,都在看,都喜歡看,也似乎都相信,所以我怎麼敢低估?只不過,我實在不可能會有那麼多的時間和精力,去一個個駁斥那成千上萬的電視影集。所以,我希望讀者能了解,當我說《把它當綜藝節目看看就好》,意思就是《最好不要相信,但如果你要相信,只能祝你好運》。

我偶爾會看一下這些電視影片的觀眾留言,看到的大多是《真好笑》、《真帥》、《真美》之類的,可見得大多數觀眾是把這類節目當成娛樂節目來看待,也是把這些醫生當成諧星、帥哥、美女來看待。所以,能提供娛樂消遣,給予精神健康,也算是盡了醫生本分吧。